【侨报讯】美国最高法院29日以6比3裁决,限制1965年《投票权法》第2条的适用范围,使少数族裔在挑战带有种族歧视影响的选区划分时面临更高法律门槛。这一裁决被视为近年来美国选举制度与民权法律体系中的重大转折之一,也被视为路易斯安那州共和党阵营以及特朗普政府的胜利,但在民主党与民权团体中引发强烈反弹。
本案源自路易斯安那州围绕国会选区划分的长期争议。根据2020年人口普查结果,该州人口结构中非裔约占三分之一,但在6个联邦众议院选区中长期仅有一个“多数非裔选区”。多名非裔选民据此提起诉讼,认为现有地图削弱了少数族裔的投票影响力,违反《投票权法》第2条。联邦法院此前支持原告主张,认定原有选区划分可能构成“投票权稀释”,并要求州议会进行调整。
在司法压力下,路易斯安那州议会重新绘制选区地图,新增一个以非裔选民为多数的选区,使此类选区数量由1个增至2个。然而,这一调整又引发新的法律挑战。部分自称“非非裔选民”的原告提起诉讼,认为新地图在划区过程中“过度依赖种族因素”,损害了其他选民的平等代表权。三名联邦法官组成的合议庭随后以2比1裁定,新地图违反宪法“平等保护条款”,认定其在设计中对种族因素依赖过重。
最高法院此次裁决维持了这一判定。多数意见由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执笔,他在判词中强调,《投票权法》第2条的解释应回归美国宪法第十五修正案的核心原则,即禁止“有意的种族歧视”,而非单纯依据选区划分的结果是否有利于少数族裔来认定违法。他指出,如果仅因未能设立足够数量的“少数族裔多数选区”就认定选区非法,将等同于创造出宪法本身并未明确保障的权利。
与多数意见相对,自由派三名大法官提出强烈反对。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在反对意见中指出,该裁决实际上改变了过去数十年来法院对第2条的适用方式,使其难以继续作为审查“歧视性效果”的法律工具。她认为,这一变化将使各州在缺乏明确歧视意图的情况下,仍可通过选区设计削弱少数族裔的投票影响力,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卡根警告称,这一转变可能带来“严重且深远的后果”。
此次裁决的核心争议之一,在于对第2条法律标准的重新界定。自1982年国会修订投票权法以来,法院长期采用“结果标准”(results test),即允许原告在无需证明主观歧视意图的情况下,只要能够证明选区划分在实际效果上削弱少数族裔投票权,即可认定违法。然而,多所美国法学院学者在裁决公布后指出,最高法院此次实际上将该标准转向“意图标准”(intent test),意味着未来相关诉讼需要证明立法者存在明确的歧视动机,举证难度显著提高。
这一变化被认为可能直接影响正在进行中的全国选区重划博弈。当前,美国多个州正围绕国会选区边界展开调整,以在2026年11月中期选举前优化本党选情。在裁决发布后,佛罗里达州议会迅速推进一项新的选区方案,被认为有可能为共和党增加多个众议院席位。与此同时,南方其他由共和党主导的州也已释放出评估重划选区的信号。
从联邦层面来看,共和党目前在国会两院均维持微弱优势。随着选区划分规则可能发生变化,未来席位分布的不确定性进一步上升。部分政治观察认为,此次裁决可能在未来多个选举周期中改变竞争格局,尤其是在族裔结构复杂的南方州份。
围绕该裁决的政治反应呈现明显分化。特朗普在公开表态中称赞裁决为“法律下平等保护的一大胜利”,并表示各州可据此重新设计选区地图。共和党方面普遍认为,此举有助于纠正此前过度强调种族因素的划区方式。
民主党及民权组织则持相反立场。民主党参议员沃诺克(Raphael Warnock)在社交媒体上表示,该裁决背离了民权运动所争取的成果,削弱了少数族裔选民的政治声音。美国国会非裔议员团也发表声明,批评裁决可能为在全国范围内重构选区、削弱非裔选民影响力提供空间。
实际上,这并非最高法院首次对《投票权法》进行关键性限制。早在2013年,最高法院在“谢尔比县案”中已废除该法中要求部分州在修改选举规则前必须获得联邦预审的条款。该决定当时即被视为削弱联邦对选举歧视的监管能力。此次对第2条的限缩,被视为延续这一趋势。随着选区重划进入关键阶段,这一判决的连锁效应预计将在未来选举周期中逐步显现,并持续引发法律与政治层面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