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据美联社等媒体报道,佐治亚州一名30岁的孕妇史密斯(Adriana Smith)在医疗紧急情况中被宣布脑死亡后,被迫依靠生命维持系统三个月,以延长其腹中胎儿的生存时间。她的家人表示,医院依据佐治亚州严格的“心跳法”,拒绝拔除生命支持设备。

史密斯的母亲纽柯克(April Newkirk)向媒体表示,女儿怀孕21周时因脑部血栓被确诊脑死亡,但医院称根据州法律,只要胎儿有心跳,就必须继续维持妊娠。亲属在法律上无权做出终止生命支持的决定,这让家属感到愤怒和无助。

这起事件可能成为美国境内类似情况下孕期最长的记录之一。医生指出,在妊娠初期维持脑死亡孕妇的生命极其罕见,且充满风险。此前类似案例中,妊娠平均仅延长7周即需终止。

佐治亚州“心跳法”自2022年起实施,规定一旦侦测到胎儿心跳,即禁止堕胎,同时赋予胎儿“人格权”。该法律由共和党州参议员塞茨勒(Ed Setzler)推动,他支持医院做法,称“这凸显了无辜生命的价值”。

然而,反对者认为该法严重限制了家属决策权,忽视了现实医疗伦理困境。此案也引发公众对堕胎权与医疗自主权之间冲突的广泛讨论。

史密斯家人仍在为此事发声,并表示法律不应让家属在失去亲人的同时,还被迫承担额外的精神折磨。

配图:堕胎禁令下,佐治亚州一名脑死亡女子被迫继续妊娠至分娩。(facebook账号Smash Da Topic's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