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亚哥市政府。(维基百科)

【侨报讯】圣地亚哥市市议会于4月7日一致通过一项新条例,要求包括边境与移民执法机构在内的联邦执法部门,如需进入市政府所属的非公开场所,必须出示司法搜查令或法院命令。该条例被命名为“正当程序与安全条例”,目前已提交市长签署。

该条例最初由市议员肖恩·埃洛-里韦拉(Sean Elo-Rivera)于去年10月提出,并在首次表决中获得一致通过。由于需完成与市政工会的协商程序,条例直至近日才进入第二次表决阶段并最终通过。

埃洛-里韦拉在表决后表示,尽管国际与国内局势不断变化,但“将该条例纳入法律体系的必要性始终未变”。他指出,这项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保护,并为民众维护自身权利提供更坚实的依据”,但同时也坦言,该条例无法完全阻止移民执法行动的发生。

圣地亚哥市长托德·格洛里亚(Todd Gloria)在声明中表示,将签署该条例,使其正式生效。条例将在签署30天后实施。他指出,该举措体现了市政府“在维护公共安全与基本权利方面的共同责任”,尤其是在当前联邦层面政策与言论引发社会关注的背景下。

该条例是在格洛里亚去年夏天签署的一项行政命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的。新规明确界定了“非公开空间”的范围,并要求在市属设施入口张贴多语言告示,向公众说明相关规定。同时,条例还将适用于市政府承包商、受资助机构及承租方。

在当天的公众发言环节,多位市民及组织代表表达支持。非营利组织“圣地亚哥联盟”(Alliance San Diego)成员帕特里夏·蒙德拉贡(Patricia Mondragón)表示,该条例“强化了司法与平等的共同价值,确保政府部门及其合作方尊重个人权利与正当程序”。

根据加州法律,当地执法机构不得参与移民执法行动。然而,在个别情况下,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仍会请求地方执法部门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与公共安全。

为提高透明度,新条例要求圣地亚哥警察局在涉及移民执法相关出警时,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开报告。报告需列明参与执法的机构名称、是否出示司法令,以及相关警员的身份信息(如警号等)。

此外,去年发布的行政命令还要求警察局设立专门联络员,与市长办公室对接,负责通报相关执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