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讯】8月21日,洛杉矶近百位侨界代表在市中心正义大厦与县检察官、县警局长座谈,其中有代表指出,近来联邦移民暨海关执法局(ICE)在侨社的行动已引起关注与担忧,希望了解洛杉矶司法及执法部门与联邦移民机构的关系,以及对他们在侨社的行动的态度。
前蒙特利公园市长吴学儒在座谈会上表示,ICE最近如此执法以让不少无证移民转入“地下”,而且无法工作,不少人担心,若长此以往,这些无证移民会不会为了生存铤而走险,做出犯罪行为伤害社区?
洛杉矶县地区检察官霍赫曼回应时表示,ICE等联邦执法机构如此行动让人无奈。他说,他们事先不通知,“我们也只能被动地做出反应。”
霍赫曼说,前不久发生在法庭上的一件事让他受挫折:当时县检察官办公室正在起诉一位涉嫌贩毒的人,中午饭时间,这名嫌犯出去买午餐,可就在他走向他的车时ICE的探员冲上来把他带走了,“我们对他的起诉也只能终止,他也许正在被驱逐出境的路上。”
让霍赫曼担心的是,这样抓人以后那些有身份或无身份的受害人或证人就不敢再出庭了。“民众很关注这类事件,但他们也只有到联邦层面去反应他们的声音,而我们也只能被动地做出反应。”
霍赫曼解释说,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只有在人口贩卖、环境犯罪、住宅盗窃、帮派案件等刑事案件上与联邦合作,有时会与联邦司法人员讨论对于某个案件是以联邦法起诉还是以地方法起诉,以便让嫌犯得到更严厉的惩罚。但在移民案件上,双方并不合作。
霍赫曼说,无论是联邦的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联邦人员在执法前是不会通知地方执法机构的,这是他们的做法。
他说,自从1978年以来,洛杉矶市警局即开始实施一项政策:当他们抓到嫌犯时不会询问其移民身份。同样,“当受害人或证人出庭时,我们也不会询问他们的移民身份。”但联邦执法部门有他们的做法,他们可以到法庭上对法官说,这名嫌犯是无证移民,我需要逮捕令逮捕他。如果法官签发了逮捕令,联邦探员可以将逮捕令交给地方执法部门,地方执法部门会将他们要逮捕的人交给他们。这一流程已实施了40余年。
洛杉矶县警局长鲁纳在谈及县警局与联邦执法机构的关系时说,无论被抓嫌犯或已定罪的囚犯在洛杉矶县的哪一所监狱,县警局都不会询问嫌犯或囚犯的移民身份,因为县警局不执行移民法。
鲁纳指出,但当我们羁押嫌犯时,我们会让他们留下指纹以及其它生物识别信息,这些信息会上交州司法机构,然后再提交到联邦机构。如果联邦司法机构提出要哪个人,县警局是不配合的,除非他们已申请到了有联邦法官签署的逮捕令。自从今年5月,县警局依照联邦法官的逮捕令交出了约27名嫌犯或囚犯。他补充说,这些人都是重罪犯,并不是那些在家得宝前找零工的人,或在餐馆打工的人。